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
Posted by spy007 on 2006/3/7 6:29:54
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 ~典出宋˙陸游˙老學庵筆記˙卷五~

北宋時,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,為人專制蠻橫,因為他名 “登” ,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“登”字同音的字。

於是,只要是與“登”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來代替。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,便要被加上“侮辱地方長官”的罪名,重則判刑,輕則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“登”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

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。依照以往的慣例,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燄火,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。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,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。 可是這次,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有為難。

怎麼寫呢? 用上“燈”字,要觸犯太守;不用“燈”字,意思又表達不明白。 想了好久,寫告示的小官員只能把“燈”字改成”火”字。這樣,告示上就寫成了“本州照例放火三日”。

告示貼出後,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。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,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裡放三天火呢!大家紛紛收拾行李,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。

當地的老百姓,平時對於田登的專制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,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,更是氣憤萬分,忿忿地說: 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,這是什麼世道!”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0/11/4/c2655.htm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~~ 隱喻在上者可為非作歹,在下者卻受到種種的限制。 ~~

This Post was from: http://okenglish.tw/newbb/viewtopic.php?forum=20&topic_id=115&post_id=295